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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选树首批工业节水标杆企业

时间:2023-12-28 来源:吉林省水利厅

12月27日,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命名2023年度吉林省工业节水标杆企业的通报》,授予13家企业“2023年度吉林省工业节水标杆企业”荣誉称号。这是吉林省首次开展选树工业企业节水标杆活动。

加强节水载体建设,示范带动各行业节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吉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吉林省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紧紧围绕提高节水效益核心目标,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节约用水,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开展省级工业节水标杆企业选树工作。

一是印发文件部署。11月16日,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工业节水标杆企业选树工作的通知》,明确围绕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节水强制标准、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增强职工节水意识等六方面目标,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食品发酵、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用水行业,在2021年至2023年已创建的98家省级节水型企业中,开展省级工业节水标杆企业选树工作。

二是组织申报评选。选树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信主管部门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设置了基本要求(不赋分)、管理考核指标(60分)和技术考核指标(40分)三部分评价指标,企业自评价得分90分以上才可以申报省级工业节水标杆企业。评选中严格评价标准,注重选树质量,经过严格的申报初评、现场考核和专家评审程序,最终确定结果,向全社会通报命名。

三是开展典型宣传。为树立发挥好节水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吉林省为首批节水标杆企业统一制作颁发了标牌。下一步,将组织宣传节水标杆企业经验做法,营造节水社会氛围。更好地带动全省工业领域节水增效,力争到2025年,全省工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3%。


责任编辑:王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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