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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3年度节水行动计划》印发 协同推进节水行动深入实施

时间:2023-05-26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5月24日,浙江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等12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2023年度节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2023年节水控制目标,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协同推进节水行动实施的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力推动浙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计划》明确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10%及11.5%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186.8亿立方米以内等6项主要节水指标,同时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和26项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指标均分解落实到11个设区市。各设区市将充分发挥节水工作协调机制的统筹作用,分解任务指标至所辖县(市、区),确保完成各项年度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浙江省将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根据《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浙江省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全省重要领域节水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全面完成年度节水目标任务,浙江省将按照《浙江省水利管理任务以奖代补实施办法》,通过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的实施给予积极支持。同时持续推进“节水贷”融资服务,扩大用水权抵质押贷款业务,通过绿色金融方式引导节水技术升级和水资源高效利用。全面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将单位GDP用水量等关键指标,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和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党、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落实。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