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国际  >  正文

供水合同:美国北水南调工程的运行保障

时间:2023-07-31 来源:《中国水利报》

bdupload/image/202308/1690854276099111737.jpg

美国北水南调工程主干渠    资料图片  

水费是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费用的重要来源,是工程可持续供水、安全高效运行、水质稳定达标的基础。供水合同是及时足额计收工程水费的法律保障,在世界大型调水工程中,美国北水南调工程、澳大利亚东水西调工程(雪山工程)等均采取供水合同管理制度,为我国调水工程后续运行管理提供了参考借鉴。

合同版本统一 签订长期合同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气候条件非常适宜居住生活,但水资源分布不均。北加州气候湿润,雨季常有洪灾发生;南加州却雨量很少,干旱且阳光充沛。经过几十年的改造开发,加州的水果、农产品和副食品为全美最丰富、价钱最便宜。加州的发展主要得益于水问题的解决,这就是北水南调工程。

北水南调工程,是美国最大的调水工程,以供水效益为主,兼有防洪、发电、旅游、水土保持、渔业等综合效益。20世纪50年代,加州政府开始筹划北水南调工程,旨在解决北涝南旱的问题。1957年北水南调工程开工,1973年主体工程完工,1990年工程达到设计输水能力。北水南调工程从最北边的奥罗维尔湖到最南端的佩里斯湖,途经28座水库和22个抽水站,主干渠达1060公里,年调水量52亿立方米,受益人口2300万人,总投资约50亿美元,主要通过加州政府发行工程建设债券筹集资金,目前由加州水资源局负责运行管理。由于北水南调工程的顺利运行,加州南部干旱河谷地区拥有2000多万亩的灌溉良田,加州发展成为美国人口最多、灌溉面积最大、粮食产量最高的州,经济实力位列全美第一名。

美国北水南调工程实行供水合同制度,由工程管理单位加州水资源局与受水方城市政府或授权部门签订,旨在对合同期限、修订条件、水质标准、欠费追缴、水量水价等方面进行约定,如《加州水资源局和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供水合同》《加州水资源局和西柯维纳市供水合同供水合同》等。美国北水南调工程供水合同框架包括介绍性章节、供水章节、支付章节、一般性章节等四部分,以及修正案说明条款。

北水南调工程供水合同均是长期合同。《加州水资源局和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供水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有效期为以下各时间段中最长的一个:项目还款期、75年或截至项目工程建设债券的最晚到期日。签订长期合同可以保证供水的连续性,避免一年一签合同时,双方由于合同内容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供水中断。当在合同执行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时,合同双方可以仅就变化情况进行合同内容的修订,在合同修订期间,不影响双方执行现有合同。

北水南调工程供水合同采用统一的合同版本,即采取统一的合同框架,每一章节的条款目录几乎完全一致,若任一条款不适用于某一供水合同,则在该条款下注明此条款不存在,但不删除此条款编号。加州水资源局与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阿拉米达县水管局等受水方签订的供水合同在合同期限、水质标准、三角洲水价、水费构成、中断供水服务、欠费追缴措施等内容方面完全一致,但在供水范围、年度供水量、供水设施等条款又区别对待。签订统一版本格式的供水合同既节约了逐一起草合同的周期,又可以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一视同仁,做到合同统一、执行统一、追缴统一,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用水户互相观望缴费或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在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可根据现实情况随时对供水合同进行修改、删除和补充,如《加州水资源局和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供水合同》在1960年11月4日签订之后,先后于1964年9月28日、1965年2月23日和1965年8月4日通过1号、2号和3号修订案,间隔时间短,次数频繁,目前已累计有28份修订案。修订因素众多,主要包括供水区域变化、水权转让、新建扩建水利工程、增加供水量、水价变更等。

实施欠费追缴 制定水质标准

北水南调工程供水合同包含严厉的欠费追缴措施条款,在《加州水资源局和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供水合同》中明确约定,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有义务向加州水资源局按时足额缴纳水费,如到期没有缴纳,应在到期水费的基础上产生相应利息,同时从到期日开始按月计算拖欠账款的总额,直至付款结束。此外,合同还规定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应制定相关措施规避欠费风险。如果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支付水费,合同约定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将对辖区内所有未豁免税的财产进行征税,以保证所征得的税款足够支付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所有款项。如果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拒绝征税导致无法支付合同款项,加州水资源局可采取司法措施强制其行使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加州水资源局拥有追讨到期款项相关赔偿的诉讼权力。

在强化法律、行政等手段履行合同的同时,北水南调工程供水合同引入激励机制,使供水方与用水方共享工程效益,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有权享有合同中未规定的最低工程收益的一部分,即在及时足额缴纳水费的前提下,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可以在限定期限内将额外分配的工程富余水量用于其他盈利用途。

满足水质要求是顺利执行供水合同的必要前提条件,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水质,则供水合同执行将受到影响。在《加州水资源局和南加州大都会水管局供水合同》中,第二章第19条款专门约定供水方加州水资源局有保证水质的义务,受水方有随时监测水质的权利,主要内容包含:一是加州水资源局应定期在大都会水管局所使用的各供水设施处取样,并进行化学和物理分析试验;二是加州水资源局应保留所有此类分析和试验的准确和完整记录,大都会水管局可随时检查此类记录;三是加州水资源局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供水水质并将其作为供水的首要目标,保证供水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浓度标准。

国家水网是我国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是统筹解决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南水北调工程是国家水网主骨架、大动脉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时足额收缴水费是保障我国调水工程可持续供水、安全高效运行、水质稳定达标的重要基础。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南水北调工程实行供水合同管理制度,供水合同由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或者单位与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签订,以保障水费及时、足额缴纳,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维护和偿还贷款。吸收借鉴国外调水工程供水合同的实践,对完善我国调水工程的供水合同和水费计收模式,明确工程供用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实现调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作者:徐静、侯小虎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