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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率再现新突破

时间:2021-02-27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近日,水利部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浙江省淳安县等15个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至此,全省共有39个县(市、区)通过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验收,达标率43.3%,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通过验收的县(区)数量和覆盖率均在全国名列前茅。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2004年以来,浙江省率先启动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制定《浙江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2年)》等一系列打基础、管长远的顶层规划,明确万元GDP用水量、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城镇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等10项指标,大力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省用水总量从186.1亿立方米下降到165.8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从43.4立方米下降到26.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30.0立方米下降到17.9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有效提高,节水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节水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节水载体占比快速增长、节水管理能力不断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全省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效率明显提升。 

目前,全省已完成50个县(市、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验收工作,25个县(市、区)正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省级验收,预计全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率将于年底达到80%以上,实现“十三五”期间全省三分之二以上县(市、区)完成达标建设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