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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12 来源: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办节约〔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教育厅(教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水利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遴选工作,公布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为高校节水工作提供示范借鉴,引领带动广大公共机构和全社会节约用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成的节水型高校。节水型高校在节水管理制度、节水基础设施建设、用水精细化管理、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宣传教育、市场机制创新等方面,经探索实践形成的有特色、有意义、有成效的做法、经验均可整理申报。 

二、案例要求 

所申报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创新性、实效性,要求文字简洁、数据真实、条理清晰,突出特色和创新亮点。每个案例形成3000—5000字的材料和500字以内的摘要,同时填写《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纸版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电子版分送至三部门联系人邮箱。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部门、教育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高校积极申报,并进行审核把关,每省可推荐2—5个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 

(二)专家评审。水利部、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选取部分节水型高校进行实地调研复核。 

(三)联合发布。水利部、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联合对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进行公示发布。 

四、成果应用 

水利部、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印发《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集》,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 

五、联系方式 

(一)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人:罗 敏、任 亮 

电  话:010-63203205、63204598 

邮  箱:jsbglc@mwr.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联系人:黄灵燕 

电  话:010-66097770 

邮  箱:ghsszc_dy@moe.edu.cn 

(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联系人:张 菁 

电  话:010-83083952 

邮  箱:ecpiggj@163.com 

附件: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申报表 

水利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附件: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