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节水型社会建设  >  正文

水利部赴辽宁阜新市清河门区复核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时间:2022-08-16 来源:辽宁省水利厅

7月1日,水利部组织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专家复核组到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复核工作。副区长付大成参加活动。 

汇报会上,复核组听取了清河门区关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肯定了清河门区在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查阅了创建资料,进行了质询答疑,并复核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推动情况、用水定额管理、用水计量、水价机制、各行业节水水平、节水载体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等。

当天,复核组抽取了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清河门区实验小学、清华名仕园等多家节水型企业、单位及小区进行现场实地复核,详细查看了各节水型单位的制度落实、台账建设、计量设施、节水成效、节水措施等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复核组对清河门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认可,认为清河门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符合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为今后创建高水平的节水载体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