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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强化用水定额评估 促进省级用水定额科学动态修订

时间:2023-01-03 来源: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用水定额是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刚性约束和导向指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节水工作的“牛鼻子”,对于强化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多措并举,强化评估,促进科学动态修订,充分发挥流域省级用水定额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

一是建立完善定额标准数据资源,夯实用水定额评估基础。及时跟踪整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用水定额标准文件,目前已整理汇总国家取水定额标准64项、水利部用水定额标准105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定额地方标准、清洁生产标准38部、节水型企业等标准14部、洗浴洗车及轻工化工行业等标准10部,建立完善了多标准、多层次流域定额标准数据库,做到用水定额评估“心中有数”,为省级用水定额评估夯实基础。

二是推动建立流域定额标准体系,破解省级定额差异矛盾。聚焦省际定额差异引起的流域水量分配、水资源管理考核等管理矛盾,2020年首次选取机关、学校等行业开展省级定额差异分析,提出机关、学校省际用水定额差异合理区间;2022年,开展珠江流域用水定额体系研究,提出了珠江流域用水定额(工业部分),研究提出54个工业类别366个定额值,推动建立流域统一、协调的定额标准体系,为省级用水定额评估提供支撑。

三是构建用水定额评估指标体系,提升用水定额评估成效。在以往定额评估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了一套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全行业量化赋值用水定额“五性”评估方法,涉及规范性、覆盖性、合理性、实用性、先进性等五方面,涵盖45项具体赋分指标,破解了定额数据资料缺乏、规范性差情形下的用水定额评估难题。2022年,采用该方法完成云南省农业、工业、生活服务业共1228个定额评估,提出了评估结论和具体建议,科学指导省级用水定额制(修)订。

2015年以来,珠江委对流域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5省(自治区)省级用水定额开展了3轮动态全面评估,提出近百条评估意见,推动用水定额制(修)订1192项,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全面用水定额体系。下一步,珠江委将按照强化流域治理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省级用水定额评估,指导省级用水定额科学合理动态规范修订,持续推动完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切实发挥用水定额的刚性约束作用。


作者:谭韬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