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用水定额  >  正文

江西发布实施两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

时间:2023-09-04 来源:江西省水利厅

近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水利厅联合发布《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公共机构》(DB36/T 1827.1—2023)《稀土重点行业用水定额》(DB36/T 1588—2023)等两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两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公共机构》(DB36/T 1827.1—2023)是全国首例公共机构的专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文体场馆等各类公共机构用水定额的先进值与通用值、计算方法和节水管理要求,可适用于省内现有公共机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监督考核以及公共机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节水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江西省公共机构不断提升节水水平、发挥节水示范引领作用提供重要指导。

本次发布的《稀土重点行业用水定额》(DB36/T 1588—2023)是对此前版本的修订完善,作为江西省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类专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此次修订发布对推动全省稀土行业用水监管和绿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