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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新增6家节水型单位(企业)

时间:2024-01-11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及《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45号)要求,2023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2023年12月27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授予福州首创海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节水型企业”称号、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二环泰禾西区一期SOHO、东区B地块SOHO)等4家单位“节水型单位”称号。

下一步,福州市将深化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加强各用水企业、单位日常节水管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节水载体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开展水平衡测试,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不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