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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全链条构建节水体系

时间:2024-03-0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从宏观到微观、从制度到监管,形成了节水闭合链,水资源刚性约束成效显著,4项机制全面提升了节水水平,全链条构建起节水体系。

建机制

不断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先后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农业节水灌溉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建立完善节水制度体系。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关于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推进农业节水实施方案》等系列规范性文件,部署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工作,明确全社会节约用水的各项目标任务体系。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盟(市)一策”(202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解决“大水漫灌”问题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作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明确水资源节约利用总体目标和具体推进措施,细化各盟市重点任务。

定指标

合理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和《“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明确全区用水总量上限为196.3亿立方米,将国家下达的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盟市、旗县,其中将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指导旗县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水源、分行业逐级分解至基本用水单元,为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奠定了基础。

严格用水强度管控。要求新改扩建项目用水指标全部达到先进值或领跑值,管网覆盖范围内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工业、服务业用水户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组织开展水效领跑者达标创建工作,推荐6家公共机构参与国家水效领跑者遴选。

强化用水计量。规模以上工业生产、生活用水基本实现用水计量全覆盖,完成65万眼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计量工作,建成自治区地下水灌区“以电折水”平台,初步实现地下水取用计量在线监测,首次用计量方式计算出全区农业灌溉用地下水水量,推动井灌农业用水计量、监测和管理破题,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板;研究制定《农灌机电井以电折水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经过水利部评审,现已发布。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相关要求,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分解到盟市,再由盟市分解到旗县,并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评分。预计内蒙古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1.6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6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

管过程

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大力解决“大水漫灌”问题,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河套灌区秋浇水量压减至8.8亿立方米,较常年减少45%;大力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将内蒙古20座大中型灌区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建设范围,已累计下达资金19.83亿元,完成13个灌区的改造建设任务;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内蒙古已实施4594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达到总改革任务的97%,今年可完成全部改革任务,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一年;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河套灌区乌兰布和灌域、永济灌域等6个灌区建成节水型灌区;推进内蒙古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二期工程建设,工程竣工后可实现转让水量1.2亿立方米。

实施工业节水减排。严格高耗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工业项目严禁取用地下水;大力推进节水型企业、园区创建工作,建成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57家、节水标杆企业16家、节水型园区3家。

实施城镇节水降损。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累计建成73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旗县,建成率达70.9%;积极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累计建成节水型高校38所,建成率71.7%。

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按照《关于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再生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的配置力度。2023年,自治区本级许可水量6577.91万立方米(不含河道内取水),其中配置再生水870.67万立方米、疏干水1926.98万立方米,非常规水源配置占总配置水量的42.53%;组织4个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完成试点建设中期评估,其中乌海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荣获优秀试点称号。

重宣传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将节水宣传作为重要抓手,积极营造“节水就是开源、节水就是增效、节水就是减排、节水就是治污、节水就是文明”的社会氛围。

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节点,在国家、自治区等各级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发表宣传稿件160余篇。深入机关、校园、企业、社区、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水“五进”宣传活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联合举办第四届“节水内蒙古,我们在行动”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在解决河套灌区“大水漫灌”、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作中,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节水宣传活动,以乡镇为单元广泛开展水情形势和节水政策宣传,努力让“人民用水人民节,节约用水为人民”深入人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获评2023年“节水中国、你我同行”联合行动优秀组织单位。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