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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再发布一批用水定额 节水标准定额体系更趋完善

时间:2021-02-19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利厅于12月28日联合发布《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2、第10~17部分、《批发零售、交通运输及餐饮等部分服务业用水定额》等10项地方标准,自2021年1月28日起实施。

本次发布的用水定额涉及76个行业类别、373个用水定额,其中工业用水定额部分涉及纺织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此次发布的各项用水定额均严于国家现行用水定额,设定了通用值和先进值两级指标,充分体现出定额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截至目前,山东省省级现行有效用水定额标准共1405个,涉及174个行业类别,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

近年来,按照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高标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山东以制定务实管用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为目标,按照分行业、成体系、全覆盖、精准化的要求,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各行业用水现状,加快推进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建设。为确保用水定额编制质量,山东省组织行业内外有关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建立起高效运转的定额编制工作机制。在定额编制过程中,分类逐项确定定额制修订技术路线,深入开展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和技术评估,科学开展分析测算,广泛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组织专家审查并向社会公示,逐步形成符合山东节水管理需要、务实管用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在推进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同时,山东省切实强化用水定额标准的执行应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核定下达用水计划、开展节水评价、节水型单位创建及节水监督管理工作中,均把用水定额作为衡量用水效率、核定用水总量的一项基本依据,切实发挥出定额标准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