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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司长于琪洋:加快推动建立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水资源保障

时间:2024-01-16 来源:《中国水利》2023年第24期

2023年,水资源管理工作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为主线,加快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着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强化地下水保护治理,加强水资源管理改革与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推动出台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文件。按照中央要求,水利部认真做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顶层设计,推动加快出台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文件,按照要求重新启动了审批程序,将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文件报送国务院。

加快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新批复了浑江、滁河、窟野河、长江干流宜宾至宜昌河段、长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海河流域等共15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目前,全国已累计批复92条跨省重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基本完成全国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任务。

加快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组织完成31个省份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水位控制地下水管理指标确定成果技术审查,19个省份成果已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严格取用水管理

认真抓好违规取用水问题排查整改。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累计整改完成427万个取水口的违规取用水问题。抓好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的违规取用水问题整改。利用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对1万多个疑似超许可取水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加快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 28714—2023)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加快取用水在线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和数据汇聚,取水在线计量点增加至13万个,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率达到75%。针对农业灌溉用水计量难题,与国家电网公司推进农灌机井“以电折水”战略合作,制定《农灌机井取水计量技术规范》。

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健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支撑,推进水利水电、钢铁、纺织、水源热泵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标准制修订。制定印发《取水许可实施规范》,组织流域管理机构编制取水许可办事指南和实施细则。提出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黄河流域跨省重要支流指定河段的取水许可管理权限。整理发布《取用水管理公众咨询200问》,解决好广大基层和取用水户身边的“关键小事”。

推动水资源超载问题治理。组织对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超载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超载治理。组织研究提出水资源短缺、超载地区判定标准初步成果。

提升用水统计调查能力水平。加快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加强用水统计报表填报审核,组织对124个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1280多个取用水户开展用水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编制发布了《2022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着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切实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抓实抓好生态流量目标落实。印发《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河湖名单和工程名录》,将168条(个)典型河湖、343个工程纳入先行先试范围。截至2023年12月,已全部完成生态流量目标核定。

组织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制定印发《母亲河复苏行动河湖名单(2022—2025年)》,选择88条(个)河湖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完成“一河(湖)一策”方案制定并推进实施。持续推进华北地区河湖夏季集中补水及常态化补水,印发《华北地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华北地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年度实施方案和2023年夏季行动方案。实现京杭运河第二次全线水流贯通,大清河白洋淀水系、漳卫南运河水系实现贯通入海。

切实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会同有关司局编制《进一步加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黄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摸排黄河流域82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情况,将118个水源地纳入名录,强化监管。研究开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监管平台。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2022年度评估。

扎实做好水生态保护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部等部委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任务措施清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组织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水利任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深入推进地下水保护治理

推进地下水超采区划定。联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方式、组织分工及程序。31个省份全部完成初步成果,组织完成各流域及东南诸河区、西北诸河区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技术审核。

抓好地下水超采治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十四五”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巩固拓展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全面推进三江平原等10个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指导北京、河北探索开展深层地下水回补工作。

切实加大地下水保护监管力度。会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实施《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管理政策体系。完善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组织对20个地市进行技术会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开展2022年度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评估工作。开展地下水储备制度研究。

加强水资源管理改革与能力建设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成2022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中央办公厅对水利部利用信息平台提高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质量等予以肯定。

加快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全国已发放电子证照63万套,河道外许可水量占全国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86.3%。推进水资源管理与调配业务应用,加快完善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继续探索遥感技术在农业灌溉用水统计、取用水监管、生态流量管理等工作中的应用。

推进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强化取用水监管的重要抓手,制定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将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内容纳入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文件。

组织召开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会同国科司、水规总院开展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大会于9月11日—15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并圆满闭幕,受到国内外一致好评。

2024年工作思路及重点

2024年,水资源管理工作将以维系良好生态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水需求为目标,以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地下水保护治理为重点,完善法规政策标准,强化法治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水资源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推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制定水利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文件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制度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做好流域区域可用水量管控指标确定、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等有关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考核。

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强化违规取用水问题发现查处和整改,积极推进取水口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具体办法;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组织对黄河流域水资源承载状况进行评估,对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推进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强化取用水信用监管。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压实责任,严格监管;按照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湖)一策”方案,有序推进实施;继续实施京杭大运河贯通补水;修订完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水利任务。

强化地下水保护治理。推进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水位控制指标落实;开展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评估,完善通报、会商、约谈工作机制;公布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持续推进华北及其他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及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

加强水资源管理改革与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与调配业务应用,加强信息化技术在水资源管理业务中的应用;推进用水权、水资源税改革;切实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实际应用。

作者:于琪洋(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司长)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