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进一步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地
时间:2024-07-16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为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节水工作中的调节作用,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联合修订了《保定市主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期2年。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自2024年3月起施行,实施范围为主城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内的非居民用水户,覆盖率达到用水总量的90%。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户、特种行业用水户和公共用水单位等不在实施范围内。
《实施办法》规定了城市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公共供水单位的职责,明确了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的具体程序、定额水量的核定与调整原则,确定了累计加价标准及收费方式等。
《实施办法》修订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组织对200余家用水户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详细讲解用水定额应用方法,提高了受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水平。近4个月以来,工作人员持续开展电话答疑工作,解决用水户各类问题500余个。
保定市将通过主城区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的实施,更好地保障用水户合理用水需求,有效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区域节水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