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水农〔2016〕387号),按照“自愿申报、引领示范、典型带动”的原则,经各地申报、部门初评、现场复核、专家评审、结果复核等程序,拟认定陕西交口抽渭、甘肃红崖山等15处灌区为第二批区域灌区水效领跑者,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3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农水水电司
联 系 人:龙海游
联系电话:010-6320241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电子信箱:ggc@mwr.gov.cn
邮 编:100053
水利部农水水电司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第二批灌区水效领跑者公示名单
陕西交口抽渭灌区
甘肃民勤县红崖山灌区
甘肃景电灌区
宁夏红寺堡扬水灌区
宁夏盐环定扬黄灌区
新疆温宿县台兰河灌区
河南郏县恒压灌区
四川都江堰灌区(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片)
贵州惠水小龙灌区
山东位山灌区
江苏高邮灌区
江苏南京市龙袍圩灌区
浙江安吉县赋石水库灌区
浙江海宁市上塘河灌区
安徽淠史杭灌区(庐江县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