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创新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徐州市沛县县委书记 丁广州
沛县地处江苏省最北部,紧邻微山湖,京杭运河跨境而过,面积1806平方公里,总人口126万人。微山湖是苏鲁两省界湖,是徐州市沿湖和湖西地区主要供水水源,也是徐州市城市饮用水和沛县饮用水水源地。沛县境内水系四通八达、纵横交错,水资源总量5.2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413立方米,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送通道,承担着“一江清水送京津”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沛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将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连续多年在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中获得良好及以上等次。2015年,沛县微山湖湖西水源地被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评为首批五大“中国好水”水源地之一,2022年12月被水利部评为“全国第五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突出全周期,健全机制,落实节水责任
沛县古称“沛泽”,自古因水而生、因水而兴。青山绿水是沛县最为宝贵的财富,只有保护好水生态,才能实现美丽发展、永续发展。
坚持高位推动。成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同步组建相应工作机构,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市场调节、公共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县节水“一盘棋”。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节水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系统梳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做到齐抓共管、全域推进。
健全制度体系。编制《徐州市沛县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施方案》《沛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出台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着力搭建系统完备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体系框架,有序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一体推进水资源总量控制、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确保用水总量、强度“双控”等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落细。
建强监管体系。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月报告、季检查、年考核”,持续加强重点单位用水计量监控,实现重点用水单位计量设施架设全覆盖,确保在线监测率达95%以上。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将节水审查、节水验收等列入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确保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加大节水型器具监管,对销售市场及经营户开展“双随机”抽查,从源头制止非节水型器具流通,全县城镇建筑物新建建设项目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
突出全领域,分类施策,做细节水文章
紧盯工业、农业、生活三大领域开展深度节水,持续释放生态红利、治水效益,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农业节水抓增效。积极探索农业节水新模式,扎实做好灌区节水改造,大力推广喷灌、微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新技术,发展绿色高效种养模式,加快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升级。全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加强灌区量测水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县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628,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超过8万亩。
工业节水抓减排。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采取加强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计量设施安装、推进企业技术革新、优化水资源配置等措施,倒逼企业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效冷却等工业节水技术,从源头上减少生产水耗,全县非常规水利用量每年不低于630万立方米。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冷却水补水,年节约水量47万立方米;徐州金虹钢铁有限公司改造用水工艺,收集雨水及中水利用于生产和绿化,年节约水量达56万立方米。近三年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0.72立方米、8.87立方米和5.83立方米,年降低率分别为20.6%、17.26%和45.62%。
城乡节水抓降损。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坚持供水、排水、污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配置,及时对城乡供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工程输配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9.8%,有效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特别是去年全县再生水利用量超1000万立方米,利用率达20%以上;万元GDP用水量58.01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5.46%,达到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
突出全过程,精准发力,提升节水效能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以刚性约束推动节水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落实“水计划”。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县域发展、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的重要基础,优化用水计划核算,系统制定年度用水计划,扎实做好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考核。严格自备水源和自来水取水户计划管理,充分利用“智慧水务”平台,从用水计划下达、用水指导、用水考核等方面对28家自备水源用水户开展精细化监测管理。
加强“水管理”。认真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地表水用水量大于6000立方米的用水单位实行单列计划、重点监控,对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的建设项目以及没有节水措施和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坚决遏制超许可、超定额取水行为发生。辖区经营用水户年用水量达6000立方米、工业用水户年用水量60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核定“水价格”。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建立健全节水奖励机制,推进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严格有偿用水,规范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达100%。
突出全方位,广泛宣传,增强节水意识
坚持节水成果群众共享、节水行动群众参与的理念,真正让节水成为生活常识、生产常态。
强化宣传促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传统+新兴”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全县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开展节水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节水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监督、共同节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坚持示范带动。以节水载体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开展节水宣传“七进”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集市、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万家),重点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节水载体,引领全社会节水新风尚。全县25家企业、单位、学校、社区获得省级节水载体认定,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分别达80%、90%和20%,节约用水典型示范效应不断放大。
注重协调联动。将节水工作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行动等深入融合,高效整合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以及村(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力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动群众观念从“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