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法润郁江在行动
- 时间:2026-03-2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一、背景
为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节水护源、司法同行”为导向,通过张贴节水标语、升级节水器具、规范用水管理等措施,强化干警节水意识;同时将生态文明建设、节水护水的理念融入司法审判、日常办公、庭审保障及后勤运维等各环节,抓实抓细节水工作,以实际行动打造绿色节约型法院。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锚定节水方向。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将节水要求融入干警政治学习,强化思想引导,推动节水成为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夯实节水工作思想基础。

全体干警开展节水学习
二是坚持源头治理,压实节水责任。严格落实节水相关规定,聚焦重点用水环节,完善节水设施,规范计量管理,强化日常巡查,从严从细遏制用水浪费。
三是坚持司法赋能,拓宽节水效能。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司法办案震慑水资源破坏行为,同步开展节水普法,实现机关节水与社会引导双向发力。
四是坚持常态长效,巩固节水成效。将节水工作纳入绿色机关建设,固化有效举措、补齐工作短板,推动节水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彰显法院责任担当。
三、节水成效
覃塘法院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人均用水量不超过《城镇用水定额》(DB45/T 679-2023)中国家行政机构用水定额先进值(含食堂)15m³/人•a。2024年用水量为4370m³,人均用水量为5.54m³/人;2025年用水量为4991m³,人均用水量为5.33m³/人。节水型用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2023年获评贵港市覃塘区“节水型单位”,2024年获评贵港市“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2025年获评广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获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