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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用水定额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 时间: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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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一、背景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要求示范区率先探索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节水减排治污。

二、做法

一是凝心聚力推落实。联合省市共同印发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分工责任,召开工作座谈会、专家咨询、成果研讨会等,整合资源,群策群力,确保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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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注重调研抓关键。工作组赴两区一县水行政主管部门、9个行业14个重点用水单位现场调研,确定了新增或转化用水定额两条路径,形成用水定额拟制定行业名录。

三是扎实数据强分析。开展示范区276家单位用水、692份有效样本数据收集,选择二次平均法、水平衡测试法等不同方法科学确定产品用水定额值。

四是创新研究破难题。工作组与用水单位反复沟通,了解用水单位用水工艺,扩大调查范围,掌握行业用水情况,量身定制用水定额,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

五是实用为先提适配。针对生物医药、电子器件制造等产品用水定额设置季节和产能利用率“双调节”系数,增强标准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是协同标准强应用。发布实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用水定额》团体标准,获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两区一县人民政府共同采信推广。

三、成效

突破制定4个新兴产品8项用水定额值,协调制定18个产品36项定额值,其中25项先进于现行国家和省级定额标准,占比近70%,树立行业定额新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