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36个县被命名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时间:2021-07-26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近日,水利部公布了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河北省有36个县(市、区)通过水利部复核,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通过县级行政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截至目前,河北省共有78个县(市、区)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占全省县级行政区总数的46%,超额完成水利部确定的到2020年底40%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目标任务。
针对河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起步晚、任务重的现状,河北省2020年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作开展。在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资金2739万元全部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6322万元补助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总共投入资金9061万元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保障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基本需求。
二是加强工作考核,提高创建积极性。河北省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纳入河北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年底结合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情况、每月项目进度情况、自评估报告情况等内容对各市进行考核打分,以考促建,促进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开展。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进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列入河北省水利厅年度重点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在创建过程中随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场解决难题,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对进度慢的县(市、区)采取现场督导、约谈等形式,督促各地加快工程建设。
四是注重技术指导,做好技术保障。河北省加强对市、县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委托第三方进行技术支撑,对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县(市、区)进行技术指导,对市、县100多名技术骨干进行专题技术培训;建立技术交流微信群,围绕实施方案编制、必备条件资料收集、节水载体创建、水价机制、申报材料汇编等方面进行答疑,及时解答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相关材料典型进行展示,解决了创建工作中面临难题。
五是严格资料审核,实现高质量创建。河北省注重在各个环节严把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的工作资料质量。在项目申报阶段,要求县级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以县级政府名义提出申请;在实施方案审查阶段,要求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县级人民政府批复,报省水利厅备案,对备案的实施方案严格审查,对于资金使用、建设内容、效益分析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在技术评估阶段,提前对专家进行培训,在审查重点、审查标准等方面统一思想,在审查时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严格打分,对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予以扣分,在2020年技术评估中有3个县(市、区)因不符合标准要求未通过省级验收,保证了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质量。
六是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按照水利部要求开展“县委书记谈节水”活动,总结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向水利部推荐优秀稿件;组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巡礼活动,在河北新闻网开辟“河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巡礼”专栏,对亮点工作进行展示;邯郸市永年区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在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起到很好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