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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0年目标

时间:2021-08-09 来源: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7月15日,水利部正式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标志着黄河流域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8省(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0年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黄河流域用行动坚定践行着新时代治水思路,用成绩奋力描绘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 

顶层设计 高位推动 

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考核指标复杂,因此顶层设计至关重要。2017年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北方40%以上、南方2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2019年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两个文件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明确了时间点和路线图,水利部从2018年开始连续4年组织有关单位对省区达标建设情况进行复核,并数次举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培训班和工作交流会,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 

悉心指导 严格把关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及兄弟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等流域机构,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流域省(区)进行对接,工作中始终保持密切联系,悉心进行指导帮助。在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工作中,成立了由领导带队的复核工作组,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采用座谈交流、现场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灌区、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进行了认真检查,严格进行把关,有效保障了建设质量。 

精心组织 落地见效 

按照要求,黄河流域8省(区)三年内共需完成304个县域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面对艰巨任务,节水人没有退缩,立足水资源短缺现状,心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全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流域8省(区)克服重重困难,筹措经费、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积极营造出浓厚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氛围。经过自评、技术评估、验收、备案、资料复核以及现场复核等一系列工作程序,8省(区)均已顺利完成2020年阶段性目标。 

截至目前,黄河流域8省(区)累计已有403个县域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超额完成2020年建设任务,为完成《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22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