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活动 >   >  正文

黑龙江省公布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部分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

时间:2022-05-27 来源:黑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科技创新引领等重点节水行动落实落靠,保证按照国家时间节点完成黑龙江省重点工作任务,黑龙江省工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厅、水利厅等部门共同梳理了当前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部分指标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 

一是组织保障和总量强度方面。公布了成立领导小组或机制、出台节水激励政策、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6项指标完成情况。二是载体建设方面。公布了全省共建成节水型灌区、国家或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节水型高校、省级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省级水效领跑者灌区、省级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省级水效领跑者城市和实施合同节水项目的阶段性完成情况。三是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域(市、区)建成率方面。公布了现阶段各市(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建成率(通过水利部复核)。 

《黑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两年来,省直各有关部门密切联系,通力协作,共同落实,有力推动了龙江节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2022年,是全面推进节水工作极为关键的一年,我们将以《黑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数据指标为目标,全力抓好落实,推进2022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