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公园类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
时间:2023-08-07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7月28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北省地方标准《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 第8部分:公园》(DB13/T 5808—2023)(以下简称《公园》)。该标准将于2023年8月28日实施,是河北省2023年发布的第7个节水地方标准。
《公园》作为《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系列标准的第8部分,在河北省水利厅指导下,由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评价方法等6部分内容。
评价指标明确,在符合《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 第1部分:通则》提出的基本条件基础上,增加了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等8项管理指标,年用水总量、单位水面面积补水量等7项技术指标以及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技术创新等2项鼓励指标。其中,技术指标和管理指标分别为50分;鼓励性指标10分,作为加分。
评分方法提出,节水公园的评价应采用第三方评价的方式进行;应全部满足基本条件,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参评资格;评价采用计分方法,总得分90分及以上可评为节水型公园;若用水单位无某项指标,评分按公式进行折算。
《公园》的颁布实施,为城市(城镇)中的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等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提供了技术支撑,为挖掘公园节水潜力、提升公园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