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11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全社会深度节水控水、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五大方面提出15项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意见》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和“四水四定”原则,立足推动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深度节水控水,系统施策、协同发力,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围绕“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意见》提出严格水资源管控目标约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量水而行,加强水资源全过程管理,全省地下水取水总量到2030年控制在90.18亿立方米以内,沿黄地区新建、拟建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应优先使用达标再生水,各类取用水单位应配备符合标准的水计量设施,开展水资源论证时应严格进行节水评价。
聚焦“推进全社会深度节水控水”,持续深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意见》要求统筹推进灌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化工园区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应不低于35%,支持开展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先行先试,实施水效提升行动,开展节水诊断公益服务,扩大山东省节水宣传月活动影响力。到2030年,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5以上,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到2000万亩,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85%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海水淡化工程日产规模达到150万吨。
立足“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意见》提出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强化节水标准引领,完善节水价格政策,推动节水技术创新,培育壮大节水产业,推进节水产业园区建设,加大“节水贷”等绿色金融支持,激发节水市场活力,探索水预算管理,等等。
《意见》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分工,建立节水成效评价机制,凝聚节水工作合力。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将完善水资源节约利用机制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将制定《意见》列为省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山东省水利厅牵头完成《意见》起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研究审议通过。
下一步,山东省将深入抓好《意见》宣传和贯彻落实,凝聚各级各部门力量,持续深化全社会节水控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山东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可靠支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