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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印发《关于推动全省水资源更高水平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时间:2026-04-24 来源:甘肃省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立足甘肃省水资源短缺基本省情,紧扣“四水四定”原则,3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推动全省水资源更高水平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盘活存量、拓展增量、优化配置、加强保护、深化改革五大重点方向,系统部署21项务实举措,以水资源高水平节约集约利用,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筑牢坚实水安全保障。

水资源是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控制性要素。当前,全省产业布局与水资源禀赋适配性有待提升,农业用水占比偏高、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艰巨、重大项目用水保障压力持续加大。《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打出一套管水、节水、调水、护水、活水组合拳,推动有限水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盘活存量,向制度要效能。《意见》聚焦水资源底数摸清、指标管控、用水权交易、收储调控、精细管理五大关键环节,定期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构建全省涉水数据“一张图、一套账”;建立以县为单元、分流域分行业的用水指标管控体系,强化刚性约束;加快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构建“确权+平台+机制”全链条管理体系,力争3年内实现用水权交易常态化;建立水指标分级收储机制,3年内省市县三级形成有效收储规模,农业节水收储水量达到1亿立方米,全面激活“沉睡”的水资源存量。

拓展增量,向节水要空间。《意见》把节水作为拓增量、保供给的根本途径,实施农业节水提升三年行动,力争新增农业节水量3.3亿立方米;严控河西走廊新增灌溉面积,推进工业节水减排与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再生水、矿坑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到203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加快构建“四横一纵、九河连通、多源互济、统筹调配”省级水网主骨架,推进引洮延伸增效、景电向石羊河调水等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一批重点调蓄水库,到2030年新增水库库容3.8亿立方米,多渠道拓宽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

优化配置,向精准要效益。《意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着力提升水资源配置精准度与利用效率。实施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到2030年农村供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76%;坚持“以水定地、以地适水”,健全差异化农业用水保障制度;推动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向水资源承载能力较强区域布局,强化重点工业与产业园区用水保障;合理保障基本生态用水,有力支撑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等国家重大生态战略实施。

加强保护,向治理要未来。《意见》坚守水生态安全底线,统筹推进江河保护、水土保持、水环境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为骨干,建设江河生态保护带;持续加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十五五”期间新增治理面积3.45万平方公里;深化“河湖长+”机制,推动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与水位双控,到2030年黄河流域全部超采区实现采补平衡,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深化改革,向创新要活力。《意见》以改革破解瓶颈制约,完善水资源价税体系,健全城镇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推广“节水贷”“取水贷”等绿色金融模式;推动重点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新建重大水利工程全面实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以制度创新激发水资源管理保护内生动力。

《意见》明确,到2030年,全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100万亩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四五”末分别下降15%和8%,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落地,水安全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下一步,甘肃省将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督导落实与宣传引导,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水安全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宋雨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