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2021年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近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2021年全省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2021年全省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实施黑龙江节水行动,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管理创新,为“十四五”节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一是大力实施龙江节水行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用好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地方落实情况督导,压茬推进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是印发实施全省“十四五”节水规划。按照国家“十四五”节水规划要求,结合《黑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及时发布全省“十四五”节水规划,并抓好落实。
三是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按照省督市(地),市(地)督县(市、区)的方式,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大力推进2021年度新建、续建县(市、区)的达标创建,组织开展省级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
四是修订印发用水定额和用水行业分类。在国家发布的用水定额基础上,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发布《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和《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行业分类》,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
五是从严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严格做好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把好节水关。
六是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在已完成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基础上,充分发挥节水机关标杆示范作用,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
七是进一步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地实际和高校数量,加大对各高校节水工作督促指导力度。
八是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以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为重点,联合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水电等部门开展节水监督检查。
九是进一步贯彻执行《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各市(地)要加大《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加强节水管理,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持续推进节约用水依法管理,推动节水工作法制化进程。
十是提档升级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和日常节水宣传工作,组织“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合行动并及时在节水中国网站发布,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体平台,进行多维度、多层级、多形式集中宣传,增强全民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