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节水优先
打造节水型社会建设“崂山样板”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委书记 张元升
崂山区地处山东半岛南部、青岛市东南隅,境内拥有流清河水库、大石村水库等主要水源地6处,白沙河、张村河等河流17条,是青岛重要水源涵养区。受地势和气候影响,区内河流大多源短流急,汇流入海,年内径流分配不均,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4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71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地区。近年来,崂山区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围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主线,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并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崂山区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7.3%,获评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坚持制度先行,夯实长效节水硬支撑
始终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全力推动组织保障、制度引领、责任落实,促进节水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高位推进强统筹。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区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统一管理、强力推进,构建起上下联动、协调推进、齐抓共管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顶层设计强保障。高标准谋划节水工作,制定《崂山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出台《社区供水管理办法(试行)》《区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等文件,编制节约用水、海绵城市、现代水网等专项规划,为全区治水节水提供政策依据;严格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在全市率先执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全区取用水户计划下达率100%,对超计划用水加倍征税(费)执行率100%。
三是严格督导强落实。加大对水监督检查力度,制定《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依法打击无证擅自取水、破坏取水计量设施、破坏水生态等问题。2023年上半年,出动巡查人员1000余人次,查处违法取水案件7起,共处罚金6万元。
坚持分类施策,实现精准节水高效能
紧盯农业、工业、生活三大重点用水领域,分类推进、系统施治,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水平。
一是促进农业节水增效。从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管理协调等方面引导实施节水灌溉工程,支持农民运用低压管灌、喷灌、微灌、滴灌等新技术,全区节水灌溉面积达9300亩,高效节水灌溉率达40%;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出台《崂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完成改革面积0.03万亩。
二是强化工业节水减排。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立规上用水企业监测系统,强化水资源系统平台在线监管,鼓励企业发展节水型经营模式,大力推广串联用水、循环用水、污(废)水处理回用等新技术,有效降低单位耗水量。
三是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对全区17个小区1.2万户居民实行一户一表管理,安排专业测漏队伍进行供水管线巡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9.7%;累计投资4000余万元,更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道31公里,覆盖人口1.3万人,不断提高供水保障水平。
坚持源头治水,探索生态节水最优解
严格水环境治理、狠抓水生态修复的同时,大力强化非常规水利用。投资3.74亿元建设张村河水质净化厂,为张村河补充生态景观用水1239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100%;推进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采用分流制排水,现有污水管道45km,污水收集率96%;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加快市政管网设施改造,开展雨水利用工程建设,设计下凹式路沿石进水口、浅凹地式绿化带、人行道透水地坪等设施,促进雨水资源高效利用。
坚持宣传造势,营造全民节水新风尚
一是提升宣传广度。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为契机,运用电视、微信公众号、LED屏主题播放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节水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拓展教育深度。积极推动节水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张贴节水宣传画、组织节水有奖知识竞赛、发放节水手册等,营造人人惜水、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选树力度。深入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等系列创建工作,建成省级节水载体21家,其中“省节水型高校”1所、“省节水教育实践基地”“省节水标杆单位”1处;一级公共机构创成节水型单位56家、建成率90%,节水型小区31家、建成率23.3%,以点带面,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下一步,崂山区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巩固拓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调统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崂山实践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