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提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
时间:2024-08-08

2023年,平原县成功入选山东省第一批省级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县,2024年,该县按照“三个有利于、一个不增加”原则,完善“六项机制”,打造了具有平原特色的政策供给体系。

一是农业水权分配机制。根据近5年各行业水资源使用情况,重新对水权进行优化分配,印发《平原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方案》,确定农业灌溉水权为199立方米/亩。

二是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实施“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农业供水水价,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增强群众的水商品意识、节水意识。

三是水权交易机制。出台《平原县农业水权交易实施意见》,水权发证到村,探索行业间水权交易,推动节余的农业用水权向高效益的工业流动,实现“节水增效”和“节水增值”。

四是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印发《平原县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意见》,引入国企参与奖补机制,对节水效果好的用水主体和供水组织给予奖励。

五是创新工程管护机制。县级骨干工程采取“县水利局+国企”的管理模式。末级渠系工程及田间工程采取“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会/村委会+水管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户/合作社/土地流转公司”、“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户”的运作方式,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末级渠系工程,协会、村委会、大户、合作社、土地流转公司和农户等因地制宜管理田间水利工程。国企建设单位以乡镇为单元设立灌溉服务队,维护田间工程计量设施,水利部门对其进行定期考核。

六是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和运营管理,由国企建设单位负责县管灌区内骨干工程和计量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信息化平台对接、数据共享等工作,县政府进行监督考核。

以上“六项机制”建立健全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供给体系,全面打造平原县现代化灌区崭新篇章。


责任编辑: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