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青县多种形式宣贯《节约用水条例》
时间:2024-09-09

自《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5月1日施行以来,高青县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全方位、多形式组织开展《条例》宣贯工作。

重点节点广泛学。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淄博市节约用水宣传月”等节点,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利用微信、电视媒体等平台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了解《条例》、重视《条例》舆论氛围。

机关干部带头学。为充分发挥机关干部践行节约用水责任意识,高青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发挥带头作用,率先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并积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与《条例》网络答题活动,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措施。

居民群众广泛学。为全面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参与节水的主人翁意识,高青县组织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节水工作人员对《条例》出台背景、具体规定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就生活节水进行了讨论和答疑。

关键领域深入学。为做好重点用水户节水宣传工作,高青县结合节约用水监督检查、节水载体培训、计划用水培训等契机,向重点用水户详细讲解《条例》有关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用水计量等内容,鼓励重点用水户积极采用先进节水经验,创新和升级节水技术,改造节水设施,提高用水效率。

 


责任编辑: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