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平原县开展《节约用水条例》宣贯活动
时间:2024-12-30

为深化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宣传普及新修订的《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切实提高企业节水意识,做好2024年度用水统计工作,12月24日至26日,平原县水利局组织干部职工到20余家自备水源重点取用水企业开展水资源保护利用普法暨《节约用水条例》宣贯活动。
此次活动共制作《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修订宣传手册80余份,发放《节约用水条例》宣传资料50余份,设置2名政策讲解员,针对用水统计直报技术要求、新修订税率等企业取水重点工作进行讲解指导,同时普及《节约用水条例》、涉水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知识。深化企业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有效引导企业关心和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进行节水技术改造,践行节约用水、保护河流的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低碳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