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再生水利用配置
时间:2026-01-20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关于化工园区非常规水利用比例不低于35%的要求,统筹优化全市7个化工园区水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化工园区非常规水利用比例,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派出工作组,对化工园区加强非常规水利用进行帮扶指导。

1月8日,帮扶指导组分别赴金乡县新材料产业园和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与县水务局、园区管委会有关领导和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园区入驻企业基本情况、园区现状用水结构及非常规水利用情况,重点探讨了园区如何谋划非常规水利用项目,如何用好合同节水创新模式和“节水贷”金融服务政策,保障非常规水利用项目落地见效。对金乡县新材料产业园已批复非常规水利用项目,现场联系相关银行,与项目负责人对接,初步达成“节水贷”合作意向。

下一步,济宁市将持续关注化工园区非常规水利用情况,强力推动园区非常规水利用工程建设,不断挖掘合同节水项目,充分利用好“节水贷”金融服务政策,持续统筹优化园区水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园区非常规水配置比例。


责任编辑:葛家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