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城乡水务局通过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市级初审:从“推动者”到“践行者”的跨越
时间:2026-09-21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近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启动2027—2029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向市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并于日前通过市级初审。

从“培育标杆”到“成为标杆”

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是指“节水制度齐全、节水管理严格、节水指标先进、设备设施智能”的先进典型,遴选范围重点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开展。根据遴选要求,申报单位须为节水型单位,依据《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评价标准》自评总得分不低于90分。

长期以来,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在全市节水工作中扮演的是“推动者”角色——牵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企业创建水效“领跑者”,推动全社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而此番以自身为申报主体参与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遴选,实现了从“培育标杆”到“成为标杆”的角色跨越。市水务局在推动全市节水工作的同时,刀刃向内、率先垂范,以自身行动为全市公共机构作出表率。

以机关节水实效支撑申报底气

市水务局严格对照评价标准开展自评,逐项核实取用水合法性、近三年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系统梳理用水台账、节水管理制度及水计量器具配备等基础资料,确认各项约束性指标达标。经市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资料审查,申请报告通过市级初审。

按照遴选工作流程,通过市级初审后,将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抽查、专家评审等方式,择优向国管局推荐。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将对各地区推荐单位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实地抽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三部门联合发布名单。

示范引领,再启新程

从推动企业创建水效“领跑者”,到推动公共机构创建水效“领跑者”,再到自身申报水效“领跑者”枣庄市水务局以层层递进的行动,诠释了节水工作“从我做起”的责任担当。下一步,市水务局将持续做好省级审核对接工作,同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节水型机关建设,为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工作树立标杆。

责任编辑:许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