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时间:2021-06-18 来源: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高标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十四五”全省节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我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全省节约用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全国节水办部署,深入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为主线,以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以规范节水管理为支撑,坚持示范推动、典型带动、亮点引导、分类推进,继续抓重点、攻难点、创品牌、树亮点,推动全省节水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山东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确保“十四五”节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政治自觉,坚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

1.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充分发挥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全面推动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及山东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调整公布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印发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加强督促调度,推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及时向水利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积极推动山东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按照水利部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山东实际,研究制定山东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工作任务清单并严格实施,各市要认真抓好落实,加快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

3.探索节约集约用水促进机制。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完成“探索节约集约用水促进机制”改革任务。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制约节水工作深入开展的体制机制短板,深入调研论证,研究提出完善节水激励政策的意见建议,争取改革成果纳入上级决策,推动全省节水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发展。各市要结合实际,加强实践探索,不断完善节水激励政策措施,创造更多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4.印发实施山东省“十四五”节水规划。按照“十四五”发展要求,结合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山东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十四五”山东节水主要目标。在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指引下,紧密衔接我省各行业专项规划,明确全省重点领域和行业节水工作具体目标任务,高质量编制完成《山东省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实施。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省规划指引下,及时发布本地区“十四五”节水工作规划,并抓好落实。

5.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利用。认真落实国家10部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积极组织申报典型地区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支持和保障工作。各地要将非常规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再生水、淡化海水等开发利用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纳入城镇供水管网,不断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二、创品牌、树亮点,高标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6.培育一批行业节水标杆。会同相关部门,在农业、工业、城镇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积极培育一批农业节水、工业企业及园区节水、城镇及生活服务业节水的节水标杆单位,打造节水工作亮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示范引领各行业各领域深度节水。各市要结合实际,做好节水标杆单位培育和遴选工作,切实发挥节水标杆的典型示范作用。

7.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配合水利部做好2020年度通过省级验收的31个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复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程序,对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及时组织技术评估和初验,确保2021年全省7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各市要积极推动各县级人民政府开展达标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和分类指导,及时提炼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县委书记谈节水等活动。

8.拓展节水载体建设成果。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威海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总结验收工作,探索形成滨海城市缺水问题的综合解决方案。在省、市、县三级水利单位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厅直属单位、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参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组织所属水利单位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年底前50%的单位建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到2022年底全部建成。进一步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督促指导高校加强节水管理,确保到年底全省20%以上的高校建成“节水型高校”。会同有关部门,对命名满五年的第二批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进行复核。各级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切实提高创建比例。结合高校节水工作,积极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逐步向其他领域延伸,打造一批合同节水典型示范项目,征集一批合同节水典型案例,促进节水服务市场发展。

三、强化支撑保障,深化节水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9.加快节水法规制度建设。按程序做好《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工作,年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早日发布实施。根据水利部相关文件出台情况,研究制定我省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管理、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等方面的配套管理办法,推动节水管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切实发挥法规制度对节水工作的保障作用。

10.进一步完善用水定额标准等支撑体系。按照定额修订周期和分行业、精准化、全覆盖的要求,与国家已发布的用水定额标准紧密衔接,在现有省级用水定额标准基础上,制修订一批制造业、采矿业、服务业等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年底前发布实施,进一步提高用水定额标准的覆盖率和先进性、适用性。按照水利部部署,在火电行业开展用水定额对标达标,推动火电行业用水效率提升。加大用水定额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定额执行应用,确保定额标准务实管用。积极做好成熟适用节水技术征集工作,提高节水技术应用推广水平。组织做好节约用水管理年报工作。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节水基础工作,切实做好各类节水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提高节水统计数据质量,为节水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11.规范计划用水管理。指导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理顺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计划用水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和区域用水计划下达单位用水计划,确保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各类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12.深入落实节水评价机制。严格省级层面节水评价审查,把好重大项目节水关。指导市县加强节水评价台账管理,规范节水评价章节编制,细化实化节水评价审查标准,开展涉水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内容抽查复核,促进节水评价从建机制向严管理转变。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应评尽评、严格把关,从严叫停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项目,将节水优先落到实处。

13.强化节水监督管理。配合水利部和省有关部门做好涉及节水各项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研究完善节约用水相关考核内容和指标,更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对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进行动态调整。按照节水监督检查方案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以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为重点,以计划用水制度执行为主要内容,开展节水业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14.深化节水宣传教育。开展“山东节水在行动”主题宣传,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营造节水宣传强大声势。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节点和日常节水宣传,积极组织参加水利部“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合行动、第二届全国节水知识大赛等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发挥好各级节水教育基地、节水知识普及读本和机关干部、节水志愿者、节水大使的作用,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节水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促进节水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结合评选表彰节水示范标杆工作,组织编印全省节水典型案例集萃,积极宣传推广各地节水典型经验。各市要结合自身特点,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打造体现当地特色的节水工作品牌,及时报送各行业各领域节水典型经验做法,形成点面结合、多头引领、集星闪耀的节水工作推进格局。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效能

15.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从讲政治高度做好节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化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约用水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节约用水工作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党支部开展“开启新征程,构筑节水发展新格局”活动,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效能,争做示范表率,营造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16.加强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节水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改革创新,促进节水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各级要加强节水业务培训,增强节水技术支撑,不断提高做好节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