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
为科学谋划全省“十五五”期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按照“十五五”规划编制总体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9月25日
山东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五五”规划
为提升全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节约用水条例》《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及《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方位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高效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到2030年,山东现代化水网基本建成,水资源配置格局基本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效落实,水资源管控目标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能力明显提升,水文支撑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省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目标完成情况满足国家考核要求。
表1 山东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五五”规划主要指标
| 类别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5年 | 2030年 | 备注 |
用水 总量 | 1 | 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 亿m³ | 241.1 | 完成国家分解任务 | 约束性 |
2 | 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 | 亿m³ | 90.29 | 90.18 | 约束性 | |
3 | 重点河湖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水量达标率 | % | 95 | ≥95 | 约束性 | |
4 | 非常规水年利用量 | m³ | 23.5 | 完成国家分解任务 | 预期性 | |
用水 效率 | 5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 | % | 22.37 | 完成国家分解任务 | 预期性 |
6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 | % | 19.40 | 完成国家分解任务 | 预期性 | |
7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0.6510 | 完成国家分解任务 | 约束性 |
注:
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是指较上一个五年规划末年下降比例,采用可比价计算。
2.重点河湖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水量达标率是指纳入生态流量保障重要河湖名录的河流和湖泊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水量达标比例。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精细化管控水平
(一)优化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
1.完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健全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管控体系,严格地表水、地下水取用管控,对超指标区域实施取水许可管控约束;加快推进省内跨行政区河库水量分配,同步以县级单元核定区域可用水量,坚守生态底线、落实节水指标、保障合理用水,实现全域水量精细化、差异化管控。
2.强化用水效率目标约束。根据国家下达的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目标,逐级分解下达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将用水效率指标刚性纳入区域可用水量核定、水资源配置、水量分配、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严控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落实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
3.优化地下水双控管理指标。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管理,科学研判辖区地下水管控指标落实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市、县级地下水取水总量指标;分类评估浅层、深层地下水水位现状及地下水双控指标适宜性,结合区域水文条件、生态问题及防护需求,差异化划定地下水水位管控阈值,严控地下水超采、海水入侵等次生灾害,筑牢地下水生态安全屏障。
4.确定重点河湖断面生态流量管控目标。以流域为管控单元,科学测算核定重点河湖及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保障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压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控职责,编制实施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健全生态流量常态化管控机制,维护河湖健康水生态环境。
(二)深化经济社会量水而行
1.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机制。立足区域水资源禀赋特征,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常态化评价体系,统筹开展水资源短缺研判与全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评价,依托各类水资源管控指标研判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承载压力及发展潜力;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动态评价与预警机制,为区域发展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重大项目落地等提供依据,筑牢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安全底线。
2.全面贯彻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确定土地开发上限、调控人口发展规模、优化产业发展。严格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倒逼产业结构、布局规模适配水资源条件,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利用,优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动态平衡。
3.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与水资源配置工程刚性约束论证。全面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规范论证编制、技术审查及实施监管流程;强化蓄水、引调水、生态补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从严审核工程取用水合规性与可行性;优化取水许可审批监管体系,实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制度,精简审批流程,压实监管责任,全面规范取用水管理秩序。
(三)强化取用水全过程监管
1.严格取水许可审批。落实地下水禁限采区规定及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等政策,深入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健全审管联动机制,打通审批与监管信息壁垒,构建全链条协同管控体系。
2.强化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着力提升取水计量数据质量。整合相关数据资源,优化智能预警研判能力,推动取用水监管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压实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责任,健全长效整改机制。深入落实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制度,发挥信用监管在取用水管理中的作用。深化用水权市场化改革,规范农业水权、跨区域客水及再生水置换交易行为,依托市场机制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3.落实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制度。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规范统计报表填报、审核、报送流程,提升数据研判质量。优化统计工作流程,压实各级统计工作责任,强化取用水户填报管理与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在水资源科学管控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三、深度节水控水,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提升重点领域节水效能
1.推进农业农村节水增效。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强灌溉工程规范化管理,广泛推广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覆盖保墒等农艺节水技术。强化节水控盐沃土协同措施,提升盐碱地综合利用水平。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推进农业用水权改革。加强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模式,到2030年,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达到98%以上。
2.强化工业节水减排。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推动工业节水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工业园区统筹供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建设,实现工业废水统一处理和循环利用。鼓励工业集聚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累计达到35家。
3.厉行城镇节水降损。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再生水生产紧密衔接,探索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模式。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应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到2030年,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85%以内。
4.推进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扩大利用规模。加大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提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规模,推动建设一批海水淡化工程,将海水淡化水作为沿海地区工业用水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推动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充分利用海水淡化水。鼓励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合理推进矿井(坑)水开发利用。
专栏1: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重点工程 |
1.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力争开工聊城位山、德州李家岸、枣庄胜利渠等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快实施菏泽徐寨节制闸灌区现代化改造,推进实施滨州潘家等灌区现代化改造。 3.农村供水提标升级。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实施一批农村供水厂站规范化改造和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降低管网漏损。 4.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实施一批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 5.再生水配置利用工程。实施济南平阴、东营市东营港等一批非常规水利用工程。 6.海水淡化利用。推动实施一批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项目。 |
(二)大力发展节水产业
1.壮大先进节水装备设备产业。充分发挥山东制造业基础优势,围绕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需求,强化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构建高端化、系列化、规模化节水装备设备制造体系,在济南、德州等市发展节水灌溉装备制造、灌溉服务产业链条;在沿海地区推广应用海水淡化技术和装备,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
2.加强新型节水材料和药剂研发制造。加强复合型、高效型、环保型节水材料和药剂的研发生产,与下游产业协同聚焦新场景,研制新产品,开发新应用,提供定制化、专用化、系列化的产品和服务,由制造销售产品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转型,发挥淄博、德州等市膜及膜元件压力容器生产制造优势,健全水处理产业链条。
3.发展现代节水管理服务产业。推动水资源计量器具制造向智慧用水管理服务延伸,在济南、临沂等市延伸发展智能计量器具制造和智慧节水管理服务产业链条。深入推进节水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融合发展,培育壮大节水服务市场主体,推动节水服务专业化、一体化、全域化发展。
(三)健全节水制度与市场机制
1.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聚焦农业节水增效,建立健全科学灌溉制度体系、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农业水价政策体系、节水市场制度体系、节水技术及服务体系。聚焦工业节水减排,建立健全定额管理体系、精准计量体系、循环利用体系、用水权交易体系、节水产业发展体系。聚焦城镇节水降损,建立健全水预算管理体系、水价水资源税管理体系、合同节水管理体系、再生水利用管理体系、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
2.深入推进水预算管理试点。扎实开展全国水预算管理省域试点,探索全区域、全行业、全过程水预算管理的实施路径和政策措施。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国率先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推动实现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3.激发节水市场活力。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节水贷”等绿色金融支持。落实水效标识制度,鼓励开展节水产品认证,持续开展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抽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工程建设运营,拓展合同节水管理应用场景,推进非常规水市场化交易。
四、加强地表水管理,促进河流水系生态功能全面提升
(一)严格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
1.加强调度计划管理。坚持以水定需、以量控供,规范年度调度计划编制、上报、下达与执行流程。各市依据汛末蓄水、降水预测及行业用水需求,合理确定年度需水量、供水量、外调水量,编制上报年度用水计划建议。统筹国家下达的南水北调工程调水、黄河水调度计划及各市需求,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下达省级水网年度调度计划,明确年度调度水量,确保调度计划落实。
2.科学精准实施调度。遵循防洪与水资源调度相衔接、统一调度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要求,精准高效开展水量调度。省级水网运行调度单位、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年度调度计划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调度总量、时段与时序,分级做好工程调度与水量配置。坚持科学预判、动态优化,根据来水、蓄水及用水变化及时调整方案,全力保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用水需求。
3.严格生态流量(水量)管控。将生态流量(水量)保障作为水资源调度核心约束,全面落实管控目标与预警机制。省级水网运行调度单位、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确定的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水量)控制指标,优化工程调度,确保断面生态流量稳定达标。建立分级生态流量预警与响应机制,强化调度过程监管,确保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二)深入推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
1.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落实国家母亲河复苏行动部署,完善省级、市级母亲河“一河(湖)一策”复苏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任务、措施、责任与时限。实施断流河道贯通、萎缩湖泊恢复、岸线生态整治等工程,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复苏治理模式。强化省级母亲河重点河段常态化管护,推动大汶河、小清河、泗河、大沽河等重点河流持续保持全线贯通、生态向好、河湖生态面貌提升。
2.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水系连通、生态补水、岸线修复,系统提升河湖水生态质量。实施区域水系连通工程,改善河湖连通性,恢复水力联系。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清淤疏浚、生态护岸、入湖口生态改造、滨水空间提升等工程。依托现有水源与调水工程,科学实施河湖生态补水,优化补水时序与水量,提升水生态修复成效。
3.完善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制定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或改造方案并推进实施。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与标准推进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确保工程稳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
专栏2:水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
1.加快济宁鱼清河等一批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 2.力争开工建设泗河、大汶河等一批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3.推进小清河、大汶河、黄河三角洲等一批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前期工作。 4.深化论证白浪河、蟠龙河等一批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三)从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按照应纳尽纳、动态更新原则,制定完善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建立水源地基本信息台账与管理档案,推进水源地“一张图”管理。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与撤销工作。
2.完善饮用水水源监管制度。建立水源地分级管理、定期评估、动态监测制度,实现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全覆盖。按职责开展水源地日常巡查与问题排查、水量水质监测,及时发现、核实、处置风险隐患。
3.加强饮用水水源供水保障。科学统筹调度水资源,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合理供水量,防止水源枯竭。加强水源地工程标准化管理与环境整治,强化风险防控与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推进多水源互补、联网联供,提升供水保障韧性。按职责做好水源地污染防控与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配合工作,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四)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管护责任
1.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更新河湖长名单与责任清单。规范河湖长履职,健全完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机制,推动河湖长常态化巡河、问题闭环整改,切实履行河湖管护第一责任。
2.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健全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机制,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万村千河”行动改善河湖沿线生产生活环境,以幸福河湖建设为统领,整体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3.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探索构建河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和价值实现路径,打造涉水经济新业态;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收益反哺河湖管护机制,促进河湖管护良性循环。
五、推进地下水保护利用,实现地下水系统良性循环
(一)加强地下水分区分类管控
1.严格地下水双控管理。强化省、市、县三级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水位控制指标刚性约束,除应急取水等特殊情况外,对未满足双控要求的区域,限期开展取水工程布局评估与优化,制定地下水水位恢复与水量调控方案。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将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指标及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作为审批重要依据。衔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重点泉域保护、海(咸)水入侵防治等目标任务。
2.加强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严格落实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管理要求。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禁止取用地下水;对已建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相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制定封井计划,组织实施关闭。地下水限制开采区按照地下水“双控”管理制度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
3.优化地下水开发利用。对优质地下水、特殊行业用水、疏干排水、微咸水等分类管理、科学利用,全面提升地下水利用效率与生态安全性。规范特殊行业用水准入与定额管理,强化矿产与工程疏干排水许可监管、计量监测与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微咸水安全利用与风险防控,拓展供水来源,减轻淡水开采压力。
4.建立健全地下水储备制度。立足极端干旱、重大突发事件供水安全底线,构建布局科学、管理规范、保护严格、动用有序的地下水储备体系。科学划定储备范围、核定储备水量、明确保障对象与保障能力,优先布局富水性好、水质优良、地质安全区域;严格储备日常管护、监测计量与涵养保护,规范动用程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动用后及时开展回补与能力恢复,全面提升应急供水保障韧性。
(二)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1.严控地下水开发规模和强度。从严管控地下水开采布局、规模与强度。地下水限制开采区按照地下水“双控”管理制度要求,分类关停违规机井、优化取水布局;严控高耗水产业落地,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2.多渠道增加置换水源。统筹地表水、外调水、非常规水优化配置,构建多源互补、稳定可靠的供水替代体系。加快水网工程与配套管网建设,扩大地表水与外调水覆盖范围;推进再生水、矿井水、集蓄雨水利用,沿海地区有序发展海水淡化,减轻地下水开采压力。
3.实施河湖地下水回补。坚持自然回补为主、人工回补为辅,构建常态化、规范化回补机制。优先利用汛期洪水、水库弃水、生态补水、达标再生水实施回补;依托河道、湖泊、坑塘、渗漏带建设拦蓄、入渗、回灌工程,提升补给能力;强化回补水量、水位、水质全过程监测,科学调度、精准回补,加快地下水位回升与含水层修复。
专栏3: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
1.水源置换工程。重点实施: (1)青州市、寿光市、寒亭区、宁津县、乐陵市、茌平区、高唐县等县(市、区)农业水源置换工程; (2)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等一批城镇工业与生活水源置换工程。 2.河湖地下水回补工程。选取具备回补条件的河道、沟渠及坑塘,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河流拦蓄促渗工程及地下水库工程、引水工程 和回灌补源工程等。 3.重点泉域保护治理工程。推动实施济南泉域南部山区生态保护、济宁市泉林泉水源置换与地下水回灌等工程。 4.海(咸)水入侵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实施莱州湾东岸、南岸和胶东滨海平原及河口地段等典型区域海(咸)水入侵综合防治工程。 |
(三)实施重点区域地下水保护
1.加强海(咸)水入侵综合防治。以沿海高风险区为重点,构建监测先行、控采保底、工程拦截、生态防控的综合防治体系。加密监测网络、实时监控入侵范围与水质变化;压减沿海地下水开采,维持淡水压咸水位;建设地下截渗墙、地下水库、拦潮闸、回灌补源工程,构建“拦、蓄、补、控”防线;强化部门协同、动态评估,遏制海(咸)水入侵,保护淡水资源安全。
2.强化重点泉域保护治理。构建泉域全链条保护体系,严格划定补给区、径流区、出露区保护范围,严控破坏泉脉与渗漏带的开发活动;实施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河道补源、渗漏带保护工程,提升泉水补给能力;强化水质监测与污染防控,健全监测预警、智能调度、长效管护机制,稳定泉水喷涌、守护泉域生态、传承泉水文化。
3.规范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地热水资源勘查评价;推广“取热不取水、同层等量回灌”等绿色技术,减少含水层扰动;严格许可审批、计量监测与生态监管,严防地面沉降、水质污染与热污染,实现地热资源安全高效利用。
六、筑牢现代水文体系,提升水文事业发展水平
(一)健全现代化站网体系
1.强化基本站网骨干核心功能。以国家基本站网为全省水文监测体系核心骨架,对接国家水文站网布局研究,开展站网功能评价与布局优化,实施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结合五大特色功能区实施差异化提升,构建完善高质量现代化国家基本水文站网体系。
2.筑牢水旱灾害防御监测站网。统筹构筑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三道防线”,预判“云中雨”预警,完善水利测雨雷达并组网运行,深化与气象部门测雨雷达数据共享;精测“落地雨”预报,补齐现状区域雨量监测空白,推进现有站点提档升级;紧盯“河中水”,新建改建水文水位站,推进数智化技术应用,提高洪水全链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推动“三道防线”耦合贯通。同时,强化墒情与雨水情融合分析,提升旱情预警能力。
3.优化水资源监测站网。完善行政区界、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监测网络。优化地下水监测站网,持续打造鲁北地下水动态监控样板区,推进地下水统测工作。积极推进泉水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摸清全省重要泉水现状,形成重要泉水名录和“一张图”。开展海(咸)水入侵监测、调查。进一步优化农业典型区监测网络,持续加强农业用水典型区监测。强化用水计量与统计调查支撑,夯实考核与决策数据基础。
4.完善水质水生态监测站网。优化完善水质水生态监测站点,扩大水生态站网覆盖范围,实现重要江河湖库、重大水利工程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全覆盖。推动具备条件的国家基本水文站实现量质同步监测,完善“固定—移动—应急”监测体系。
5.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监测评价,实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优化站点空间布局,实现水土保持三级区域监测全覆盖。建成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维、精准化计量的现代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体系。
(二)打造立体化监测体系
1.提升测站数智化与保障能力。分批次推进各类水文测站数智化升级,融合天基、空基、陆基监测手段,迭代升级监测技术装备,提高水文水位站防洪测洪能力,强化北斗卫星通信备份,提升“三断”极端条件下重要站点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一批具有“技术先进、集约高效、智能协同”监测功能的站点。
2.强化巡测与应急监测能力。深化测报方式改革,强化“天空地水工”一体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巡测基础设施升级与技术装备配置,推广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水下机器人等先进监测技术,健全应急测报工作机制,提升应急队伍快速响应和协同作战水平,确保监测时效性满足防汛抢险实战要求。
3.提升水质水生态监测能力。推进水质水生态智能实验室建设,配置自动化、批量化、便携化的水质分析检测及应急监测装备。融合遥感、高光谱、生物AI识别等先进技术,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湖生态保护区等关键水域构建野外立体化监测体系,开展多要素实时监测,实现水质水生态感知自动化、实时化、智能化。
4.强化水文计量检测能力。统筹推进新技术应用示范站与计量测试试验基地建设,提升计量检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健全量值传递、器具监管、数据溯源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攻关新型仪器检定校准关键技术。深化产学研协同,搭建共享平台,打造高效的水文计量创新体系。
(三)构筑智能化服务体系
1.健全水文数据及模型资源库。搭建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库,健全数据资产目录和共享服务体系。整合优化流域分布式水文预报模型和中小河流洪水预报模型,提升关键断面洪水预报精度和预见期。深化人工智能与预报预警业务融合,加快水文大模型研发应用,提升“四预”工作数字化支撑效能。
2.完善网络与安全保障体系。优化升级超融合平台,有序推进业务系统资源的整合迁移。升级网络传输架构,实现IPv4/IPv6双栈并行运行,优化省市县站四级水文业务网,提升水文信息采集传输效能。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运维体系、数据安全防护体系,筑牢水文数字化安全屏障。
3.提高水文服务智能化能力。完善水文一张图,强化监测感知设施运维保障能力,推进水文服务移动端资源整合,提升公众水文服务质效。打造智慧水文典型应用场景,试点推进数智水文站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化服务典型案例。推进水资源动态评价,持续完善地下水智能监控平台功能。深化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聚焦水资源、水生态等需求,提供精准专业水文支撑服务。
4.夯实科学化管理支撑基础。持续深化水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水文行业管理模式,健全跨部门协调管理与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水文经费投入长效机制。系统构建人才引领、平台支撑、成果转化、标准赋能、制度保障五位一体水文人才科技发展新格局,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人才递进式成长机制,打造结构合理的水文人才队伍;强化科技创新,深化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加强水文科学实验和基础理论研究,破解关键技术难题,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为水文智能化服务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专栏4:水文监测预报预警重点工程 |
1.实施山东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实施测雨雷达和地下水监测站建设工程。 3.推进实施山东省水文新技术应用示范站及计量测试试验基地建设。 4.论证实施墒情站建设。 5.论证实施水文水资源业务系统建设。 |
七、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符合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与国家、省级流域综合规划、现代水网建设等上位规划衔接协调,是筑牢全省水安全底线、支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专项规划。规划实施整体生态环境效益显著:通过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强化全过程取用水监管、实施深度节水控水、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开展河湖生态复苏等系列举措,全省水资源承载能力、水源涵养能力将持续提升,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目标落地见效,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重点河湖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稳定达标,河湖湿地萎缩、河道断流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同步削减,全域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规划配套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再生水利用、水系生态修复、水文监测站点建设、地下水回补等工程,建设运行阶段会产生局部、短期不利环境影响。但不利影响范围有限、多为短期可逆影响,通过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针对性措施,整体环境风险可控。
(二)环境保护措施
从严规范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环评管理,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生态环境对项目实施的响应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最大程度地减小项目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加强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严格落实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制度,从源头规避工程建设运行对河湖水文、地下水系统及生物多样性造成的不利影响。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统筹地表水、外调水、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等多水源配置,构建全域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能。
持续开展区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监测与跟踪评价,系统摸清水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影响因素和潜在风险,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大涉水项目实施提供科学决策支撑。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法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及生态环保管控措施。
八、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保护的组织领导,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纳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任务体系,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确保规划任务落地见效。深化水价、水权、节水激励等市场化改革,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市场杠杆调节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运营。畅通举报途径,依法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规范取用水秩序。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水情教育和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宣传,普及节水护水理念,增强全民水忧患与水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