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节水载体建设  >  正文

广东深圳市发布《节水载体评价规范》

时间:2025-07-08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6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节水载体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评价规范》)系列地方标准,自7月1日起实施。

《评价规范》适用对象包括工业企业、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公园、酒店(宾馆)等七类用水单位,主要对用水单位节水管理、节水宣传等管理指标,以及用水效率、计量设施配备率、节水器具普及率等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并结合用水单位行业特点设置特色指标,如针对工业企业着重评价其工业水重复利用率、锅炉冷凝水回收率;针对酒店(宾馆)着重评价其游泳池日补水率等,在基本覆盖深圳市主要行业用水单位基础上分类施策、突出特色,推动节水载体评价更加全面、规范、精细。

责任编辑:许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