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水预算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 加快构建水预算管理体系
时间:2026-01-2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全国首个水预算管理省域试点。近期,宁夏印发《水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水预算基准额度核算技术要求(试行)》《水预算单位名录库管理制度(试行)》,加快构建水预算管理体系。
管理办法架梁立柱。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节约高效、统筹兼顾、丰增枯减、动态平衡,实行自治区、市、县三级预算管理,各类水源、各个行业、所有取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先预算后用水、无预算不用水。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程序,鼓励预算内节余指标市场化交易,建立预警提醒、审计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技术要求定标立规。明确水预算基准额度核算范围、核算主体、核算方法、核算流程,规定区域、水源、行业预算总量核算要求,确立城乡居民生活、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河湖生态、城市环境等各类用水户及公共供水单位水预算基准额度核算方法,建立“节奖超罚”的水预算基准额度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收支平衡。
名录建设夯基立本。区分不同取水水源、不同用水行业、不同供水类别,建立水预算单位名录库,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全部纳入名录库管理。名录库涵盖单位行业类别等基础信息、许可取水量等取水信息、用水权确权量等用水信息、计量方式等监测信息、用水信用情况等备注信息,按照行业分类和供水工程分类编制了12张水预算单位名录表,实行水预算单位名录台账管理。目前,已建立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人工生态环境等各行业用水在内的水预算单位名录6184家。
下一步,宁夏将紧扣“全区域、全水源、全行业、全用户”水预算管理,细化完善水预算单位名录库,加快水预算单位在线计量监测全覆盖,推进水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深化水预算管理制度研究,着力构建“1+N+X+1”水预算管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水预算管理模式,为全国水预算管理提供实践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