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两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完成第四次修订并正式发布
时间:2026-01-23
来源:河南省水利厅
2025年12月26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 385—2025)和《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DB41/T 958—2025)两项地方标准,将于2026年3月25日起正式实施。
河南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于2004年首次发布,此次为第四次修订发布。此次修订采用“一调、二参、三结合”方法,通过调查收集用水户样本数据,参考国家发布的一系列产品或服务类别用水定额,结合水利部对河南省现行用水定额的评估意见以及现行定额在近年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充分考虑河南省水资源禀赋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完善、更符合河南省实际的用水定额。
修订后的两项用水定额涵盖了河南省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共包含55个行业大类、193个行业中类的725个产品和类别用水定额。与现行定额相比,《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13个行业中类的149项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更改了162项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删除了21项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9项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更改了42项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删除了3项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增加了净灌溉用水定额、灌溉用水定额先进值与通用值。
河南省本次用水定额地方标准的修订,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要体现。修订后的定额覆盖范围更广、定额边界更清晰、使用更方便,且深度契合河南省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制造强省、现代服务业强省的水资源管理要求。新定额实施可为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日常用水管理和节水考核等工作提供新的标准支撑,并将进一步筑牢河南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根基,赋能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速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