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计划用水  >  正文

山东淄博市出台四项水预算管理配套制度 扎实推进省级试点建设

时间:2026-03-10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水利部、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水预算管理试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山东省唯一省级水预算管理市域试点建设,近日,淄博市正式印发4项水预算管理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市水预算管理体系,提升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为规范推进试点工作,淄博市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淄博缺水实际及产业发展特点,反复论证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用水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吸纳合理建议后,最终形成《淄博市水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

此次出台的4项制度,自2026年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范围覆盖全市全域,全面涵盖水预算指标核定下达、用水权收储交易、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用水权核定、水预算用水审计全流程,构建起“科学核定、规范交易、严格监管”的闭环管理机制。制度突出水资源刚性约束,兼顾市场配置效能,为盘活水资源存量、激发用水户节水内生动力提供了政策支撑。

下一步,淄博市将以四项制度施行为抓手,严格落实试点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制度执行,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水预算管理淄博经验,切实筑牢区域水安全屏障,为全省水预算管理工作贡献淄博力量。


责任编辑:葛家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