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决策部署,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水利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
目前,《西安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等六部门正式批复,报水利部等国家六部委备案。按照市政府安排,《试点方案》已由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七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试点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节水优先方针,聚焦提升西安污水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结合西安水资源供需状况、发展水平、基础条件、利用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了试点目标、任务和措施。
《试点方案》坚持以政策为导向,以规划为引领,以输配设施配置为重点,强化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从工业利用、景观环境、绿地灌溉、城市杂用、农业灌溉五个方面扩大再生水利用配置领域和规模,全面提升西安市再生水利用配置水平。
《试点方案》确定了政策制度、利用项目、生产输配设施3大类共64项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实施计划及试点目标。通过《试点方案》的实施,到2023年,西安市将初步建立再生水配置管理体系,形成相关政策技术文件8项,西安市年再生水利用量达到3.1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预计污水处理总量为10.18亿立方米),新增再生水管网60.97千米;到2025年,基本建立再生水配置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再生水利用激励政策,形成相关政策文件10项,年再生水利用量达到3.6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预计污水处理总量为10.25亿立方米),新增再生水管网103.47千米。同时,在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产输、激励等方面将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