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节水评价  >  正文

江苏连云港市召开节水评价管理研讨会

时间:2023-05-22 来源: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具体落实“节水三同时”,进一步规范节水服务单位的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连云港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5月16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水利局组织召开节水评价管理研讨会,对即将出台的《连云港市节水评价管理办法》进行现场解读,答疑解惑,征求各方意见,二十余家第三方节水服务单位出席会议并发言,针对节水评价闭环管理等工作积极讨论、建言献策。

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节水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前提的迫切要求。节水评价要求准确把握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现状供用水水平和节水潜力,科学分析节水目标指标的合理性与先进性,做好用水定额管理和非常规水利用评估,同时规范节水评价登记台账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节约用水关口。

2019年,水利部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并先后出台《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这标志着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全面建立、全面推开。近年来,连云港市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积极推进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落地落实,印发《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多次召开技术培训会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要求各有关节水服务部门、单位全面掌握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同时严格落实节水评价登记台账管理,规范节水评价审查工作,吹响建立科学规范节水管理制度体系的嘹亮号角。

据统计,自2019年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以来,连云港市已累计完成 50 多个项目的节水评价审查工作,2023年将继续按照新办法完成约300个项目的节水评价审查,充分发挥节水评价作用,推动节水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本次研讨会后,连云港市水利局将出台《连云港市节水评价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在往年节水评价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结合连云港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不断完善节水评价工作机制,规范审查手续。特别是配合营商环境的改善,连云港市在节水评价工作中将新、改、扩项目年用水总量少于3万立方米,以及年用水量在3万~10万立方米之间且改扩项目用水量不超过原用水总量10%的引入备案承诺制度,简化程序,保证企业用水。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