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15
来源: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质效、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水示范作用、根据水利部和山东省水利厅要求,8月6日,淄博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开展用水器具摸底统计工作并建立用水器具台账,加快开展普及更新,对存量用水器具结合实际分类确定改造和更新计划,对具备改造条件的优先实施低成本改造,确保达到2级以上水效标准;对不具备改造条件或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及时更新;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统筹开展节水设施建设,大规模绿化应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因地制宜利用再生水、雨水和空调冷凝水等,积极使用智慧节水平台;要坚持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和节水管理两手抓,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强化公共机构节水宣传,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山东省节水宣传月”等节点,积极组织节水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民节水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