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印发
时间:2024-09-20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为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用水效率管理,规范福建省厦门市水平衡测试工作,8月18日,《厦门市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并于9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月用水量在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用水单位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同时规范水平衡测试技术复核相关要求。
2024年,厦门市坚持以用水户需求为导向,先后组织召开节水工作培训会、水平衡测试编制单位座谈会等,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及技术指导;加强日常监管,对未依法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单位及时发文予以提醒,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组织开展114家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现场技术核实,用水单位采取各类节水技术改造、节水举措共计223项,年度投入节水资金超5100万元,累计日节水量达1.82万吨。